關于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兩學”合格人員教師資格面試現場確認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2015年福建省“兩學”合格人員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公告》(閩教資字[2015]1號)文件要求,已在網上成功報名且系統填報信息審核通過的人員,需進行現場確認。現將現場確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確認對象
已在網上成功報名參加“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兩學’合格人員教師資格面試”且系統填報信息審核通過的人員。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設區市 |
日期(3月) |
具體地點 |
聯系人 |
福州 |
9日-12日 |
福建教育學院綜合樓201室 |
王老師 15375908306 |
廈門 |
8日-10日 |
廈門市五中玉屏校區地下活動室 (思明區公園南路37號) |
鄭老師13774505288 |
泉州 |
8日-10日 |
泉州廣播電視大學教學樓一樓 (泉州市區東街崇福路) |
劉老師18059197251 |
南平 |
8日-9日上午 |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人事股 (江濱中路461號黃金大廈14樓) |
石老師13665059802 |
三明 |
10日-11日上午 |
三明學院附屬小學階梯教室 | |
龍巖 |
8日-9日上午 |
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202會議室 |
沈老師13959182834 |
漳州 |
10日-11日上午 |
漳州二中三好樓 (漳州市薌城區新路頂20號 | |
寧德 |
8日-9日上午 |
寧德五中三號樓二層 |
肖老師13960789729 |
莆田 |
10日-11日上午 |
莆田市教師進修學院(具體地點見大門口指示牌) |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現場確認時,需由本人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不能托人確認或函件確認):
1.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通過“網報系統”生成并打印的《面試報名表》一式兩份(A4紙張下載打印)以及與《面試報名表》上同底的一寸照片二張(照片背后需注明考區、報名序號、姓名);
3.相應層次的《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或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已修學師范教育類專業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人員,前往現場確認時需攜帶自考畢業證及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已畢業人員提供與《面試報名表》中“畢業(就讀)學校及專業”欄里所填寫專業對應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在籍證明【內容包括姓名、學校、系、所學專業、類別(即大專或本科)、年級等】,此證明由考生所在學校或所在系(學院)出具;
6.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但已在崗且在編的幼兒教師,需提交經過崗前培訓并由省教育廳驗印的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繳費憑據。考生須在現場確認前,通過銀行柜臺將面試考務費(290元)轉往以下賬戶(注意:須在轉款單備注欄注明:“‘兩學’合格人員面試考務費”。請勿通過ATM機、網上銀行、支付寶等方式轉賬):
戶名:福建教育學院
賬號:117200152200020253
開戶行:興業銀行福州楊橋支行
現場確認時,考生需提交原始繳費憑據(請自行復印并留存復印件),憑據背面需填寫考生報名序號、姓名、身份證號碼。無繳費憑據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以上材料審核完畢后,請考生將材料自行裝在一個自備信封中,信封上標注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電話并交給現場審核人員)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到《面試報名表》中“期望考試地區”進行現場確認。只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2.“教育學”、“心理學”兩學合格證適用的學段不可混用。取得中學“兩學”合格證只可用于報考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資格面試;取得小學“兩學”合格證只可用于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面試。如考生已經填報錯誤,請自行用A4紙打印一張《教師資格面試信息修改申請表》(樣表附后),現場確認時提交。
3.現場確認時,由工作人員核驗有關材料后,本人在報名系統打印生成的《面試報名表》上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一律不得更改。
4.非福州考生確因客觀原因不能在“期望考試地區”進行現場確認的,可于3月12日到福州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