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中小學教師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班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繼教辦、市直各有關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印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實施方案》(粵教繼[2001]8號)精神,為配合做好我市2010年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決定委托清遠市教師進修學校舉辦中學教師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修對象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免修范圍及對象按粵教繼[2001]8號文中規定執行。
二、培訓費及資料費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加強強制性培訓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粵辦發[1998]1號)的規定,培訓費按每學時3元執行,兩門課程每人收費192元,教材資料費每人50元。
三、培訓時間及考試事項
培訓對象分初中層次和高中層次兩類。
培訓日期均為2010年8月3日—9日。
報到時間:2010年8月2日下午2:30—5:00。
報到地點:“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蟠龍園清遠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服務中心(2C101)”
上課時間:早上8:00—11:30,下午2:30—5:00。
面授教學結束后,要對學員進行考核,考核采取考試和考查相結合的方式。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試為閉卷,卷面成績占總成績的80%,作業和出勤情況作為考查內容占總成績的20%。
四、注意事項
1、參加補修的有關人員在報到時需繳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相片3張,用于辦理學籍及相關證明等。
2、為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參加補修課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不準請假,根據上級要求,請假時間超過補修時間10%以上者,取消該科成績。
3、食宿可由清遠市教師進修學校協助解決。
4、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一個必備條件,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及時通知落實有關人員參加補修。
咨詢電話:3310027、王老師3890584、楊老師13413527366。
清遠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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