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鄭州市教師資格申請人必讀
一、具備《教師法》規定學歷的、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鄭州市境內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備下列條件,經認定合格的,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1、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要求。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需要注意的是,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不能申請這兩類教師資格。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三、非師范類網報流程
網報----認定機構審核-----現場確認-----交費-----辦理報考、培訓(自愿)手續
四、非師范類網報須知
1、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7月1日-18日
2、確認點的選擇:
申請高中、中專(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選擇鄭州市教育局;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的縣(市、區)教體局確認點,考試合格后再回縣(市、區)教體局報名。
3、“專業類別”請選擇非師范類。
4、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7月5日至7月20日;地點:北大學城鄭州師范學院行政樓310室。
特別提示:申請人網上填報完信息務必于次日后,再到現場確認辦理報名手續。
4、現場確認需持材料(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3)、一寸近期證件彩色照片三張。
要求:將所交材料盡量復印在一張B5紙上面,并且,身份證復印件右上角注明申請類別、聯系電話及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的區(縣)。
5、考試報名費用
考試報名費40元、培訓費280元(自愿參加);資料費:中專104元、中學122元、小學130元(自愿購買)
6、關于教育理論考前培訓
考試報名確認后本中心將舉辦考前培訓班,培訓按申請類別、分期進行。集中培訓時間:第一期:7月22日-7月28日;第二期:8月20日—8月26日。上課期間將免費送教育教學技能測試培訓。上課時間: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上課地點:鄭州師范學院。培訓期間安排食宿,費用自理。
五、師范類、2010年河南省考試合格人員報名須知;
1、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7月3日至7月4日到北大學城鄭州師范學院行政樓310室,直接現場報名,暫無需網報。現場報名需持材料(原件審核之后,當場退回):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畢業生還需提供學籍表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河南省考試合格人員還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名(詳情請登錄各縣(市)、區教育信息網)
六、此次申請過程中使用假證者一經確認,立即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申請各類教師資格
七、本網站網上申報系統的所有權歸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