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指南:考試對象和申報條件 報名地點 報名費用 考試科目 考試用書
1.寶雞市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準備申請階段:
1.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報名和培訓;
2.審驗《畢業證書》并提交復印件;
3.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4.《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統一考試;
5.身體檢查。
二、提交申請階段:
申請人按照自愿原則和屬地管理原則,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三、初審材料階段:
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員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件進行初審。
四、技能測試階段:
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成立學科技能測試學科小組,對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員進行教師專業技能測試。
五、審核認定階段: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認定條件、申報材料和教師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做出認定結果。
六、頒發證書階段:
按照認定結果,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認定合格的申請人員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2.寶雞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表
工作程序 | 時 間 | 主 要 工 作 |
(一)宣傳階段 | 2月25日前 | 安排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
利用各種媒體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目的、意義及有關法規、程序等宣傳工作 | ||
(二)申請報名階段 | 2月25日---3月3日 | 全市所有申報人員在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報名;報名時持本人《畢業證》、《學歷核查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交小二寸藍底證件照3張(申報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在2014年認定中,所使用所提交的所有照片須為同一底版);交納考試費用(每科25元) |
(三)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培訓階段 | 3月4日---4月19日 | 由寶雞教育學院和寶雞市小學教師培訓中心分別負責教育基礎理論知識有關課程的培訓工作 |
4月8日---4月14日 | 申請人員憑《培訓合格證》和《身份證》在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 |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階段 | 3月4日---4月18日 | 普通話未達到申報條件的申報人員,須參加寶雞市普通話測試中心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
(五)教育基礎理論知識統考階段 | 4月20日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全省統考 |
(六)領取申請表及體檢階段 | 暫定5月13日-19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申請人員憑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成績單在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領取申請表,并在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參加體檢 |
(七)網上申報階段 | 暫定5月13日-19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申請人可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注冊申請 |
(八)現場確認階段 | 暫定5月16日-22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申請人前往寶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對網報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見目錄) |
(九)學歷核查階段 | 2月27日-5月27日 | 統一審核申報人員的學歷 |
(十)教師專業技能考試階段 | 5月23日-6月6日 | 成立學科測試小組,安排技能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 |
暫定6月14日-15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組織教師專業技能考試,所有申請人員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專業技能考試 | |
暫定6月19日-25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在寶雞教育網上公示教師專業技能考試成績 | |
(十一)資格認定階段 | 暫定6月27日-7月10日 (時間以寶雞教育網公示為準) |
審核教師資格認定結果,數據報教育部教師資格網,申請證書編號 |
(十二)制證頒證階段 | 按省教育廳通知安排 在寶雞教育網公示 |
審查合格人員認定結果,根據認定結果,申請證書工本、打印、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
(十三)歸檔總結 | 8月20日至年底 |
整理、裝訂檔案,總結工作 |
3.寶雞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提交相關材料目錄: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寶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領取有關資料,提交下列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戶口本原件(應屆非范生不用查驗戶口本)。
3.申請人《畢業證》和學歷核查結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體檢);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所在工作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7.《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成績報告單》。
8、網報完成后自行打印的承諾書及網報號;
9、小二寸藍底證件照一張(申報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在2014年認定中,所使用、所提交的所有照片須為同一底版);
10.申報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還必須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工及其以上職稱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陜西省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培訓與考試指導用書
名 稱 | 適用范圍 | 培 訓 教 材 情 況 |
教育政策 法 規 |
申請中小學 教師資格者 通 用 |
《教育政策法規》,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教師職業 道 德 |
《教師職業道德》,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教育學 | 中 學 | 《中學教育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小 學 | 《小學教育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幼兒園 | 《學前教育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教 育 心理學 |
中 學 | 《中學教育心理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小 學 | 《小學心理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幼兒園 | 《學前心理學》,西北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備 注:(1)西北大學出版社聯系方式:029—88305287;
(2)培訓與考試使用的指導用書由各市(區)教育局自行與出版單位聯系征訂,在開始報名工作時統一發放。
備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