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14年9月啟動國家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
國家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國考”)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改革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提出的工作任務,是嚴把教師入口關、暢通出口關,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提高教師隊伍質量的重要制度保障。自教育部2011年在浙江、湖北率先開展教師資格“國考”試點工作三年來,已有10個省份進入“國考”。按照教育部要求,2014年下半年陜西等5省列入最后一批試點,2015年起全國將全面實行統一考試。
為切實做好陜西省“國考”試點工作,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印發了《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暫行)》,決定于2014年9月啟動陜西省國家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11月組織筆試,2015年5月組織面試。
陜西省教育廳規定,參加國家級教師資格考試對象為: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繳納保險)在陜西省的申請人,陜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應為四年級及以上)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2015年起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大學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并取得合格證明(具體政策另行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陜西省教育廳提醒廣大考生,報考教師資格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并在規定時限內到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完成報名信息表上的報名信息確認(含身份與戶籍信息、學歷信息、報考科目信息等)、簽字提交和繳費等事宜。完成報名程序后,可在考前一周左右(具體時間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安排)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提示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實行“國考”試點后,原“省考”機制仍將并行一段時間,擬于2015年完成“省考”面向社會的過渡,2018年完成“省考”師范生直接認定工作的過渡。
據悉,陜西省教育廳將在2015年9月起啟動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5年一個周期的定期注冊制度。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將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