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1年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第一章 概述
一、考試性質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標準參照性考試;是一種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項目。
二、考試類別
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部分考試科目參照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組織,其余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三、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道德、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質。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四、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工作啟動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仍可持畢業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之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五、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考慮到政策的銜接,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取得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方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可憑學校證明報考教師資格。
六、考試方式
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機考)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采用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和紙筆考試兩種方式進行。為穩妥推進改革試點工作,今年下半年,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綜合素質”采用機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
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
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