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已確定,筆試考試時間9月16日,面試考試時間12月9日-10日。
1、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
筆試各科目均采用紙筆方式。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題型如下:
科目名稱 | 考試時長 | 題型題量 | 滿分 |
---|---|---|---|
綜合素質(中小幼) | 2小時 | 單選29題;材料分析3題;寫作1題 | 150分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小) | 2小時 | 單選20題;簡答3題;材料分析2題;教學設計1題 | 150分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 | 2小時 | 單選21題;辨析4題;簡答4題;材料分析2題 | 150分 |
保教知識與能力(幼) | 2小時 | 單選10題;簡答2題;論述1題;材料2題;活動設計1題 | 150分 |
2、教師資格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試講+答辯形式,面試流程如下:
第一步: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錄面試測評軟件系統,計算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幼兒園類別考生從抽取的2道試題中任選1道,其余類別只抽取1道試題),經考生確認后,計算機打印試題清單。
第二步:備課。考生持試題清單、備課紙,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準備時間20分鐘。
第三步:回答規定問題。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2道規定問題,要求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左右。
第四步: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第五步: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左右。
第六步: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填寫《面試評分表》,考官簽字確認,同時通過面試測評軟件系統提交評分。
1. 考生開考前30分鐘,持《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五年有效期)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證件號碼”信息與所持上述身份證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禁止在《準考證》上書寫任何與考試有關的文字。
2. 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如:黑色簽字筆、鉛筆、尺子、橡皮等),不得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嚴禁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手機及各類智能電子設備等),如有違反,按照違規舞弊處理。
3. 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保持安靜,遵守考場紀律,并將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課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監考員核對。
4. 考生拿到試卷、答題卡后,先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如相符,應在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
5.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作答,使用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無效。
6. 考生須在答題卡各題目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錯答區域或者超出規定區域的作答內容無效。
7. 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如遇特殊原因,需經監考老師請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離開考場。考生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提前離場考生須在考點指定休息區域停留。
8. 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時可舉手向監考員反映。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9. 考生填涂答題卡時,姓名、準考證號及主觀題部分用簽字筆書寫,客觀題部分及選做題信息點用鉛筆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題卡上使用修正帶、修正液。
10. 考試結束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時,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11.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正常工作。考生如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如情節嚴重、觸犯刑法,將報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因考點車位有限,考試當日將無法滿足考生停車位需求,為避免因無法停車而延誤考試,請考生選乘公共交通到達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