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教師資格網獲悉,6月1日-6月5日中國教師資格網暫停對外服務,屆時,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將無法進行,近期準備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抓緊時間認定報名,尤其是即將截止認定報名地區的考生,一定要留意認定時間!中國教師資格網將在6月6日8:00正常開放,恢復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
申報入口在下圖所示位置
目前這些地區教師資格證認定正在進行中:
海南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30日-6月22日;
遼寧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4月29日-6月30日;
廣西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6日-31日 ;
廣西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6日-31日 ;
陜西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20日-6月20日;
福建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4月8日-5月31日;
河北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27日-6月17日;
甘肅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4月26日-6月26日;
上海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4月1日-6月15日;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時間5月27日-6月10日;
教師資格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合格報告原件(當次有效)。
4.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相片1張(該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7.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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