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呼倫貝爾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師字〔2020〕10號)要求,海拉爾區2020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于6月18日開始進行,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海拉爾區的人員。
(二)持有海拉爾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和其他旗縣區戶籍人員。
(三)呼倫貝爾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四)持有我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海拉爾區部隊現役軍人。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含職業高級中學幼師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專科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業的畢業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他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面試考核。其中,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七)認定資格種類
海拉爾區認定機構只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并按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2020年開始,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持相關材料到指定現場審核確認。
1、時間:6月22日至7月8日(工作日),
2、地點:海拉爾區黨政辦公大樓西附樓二樓教科局窗口(海拉爾東山飛機場北側),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3、需攜帶的資料:
(1)身份證明
①海拉爾區戶籍的申請人提供本人戶口原件。
②外地戶籍持有海拉爾居住證的申請人提供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由就讀學校統一對接海拉爾區教育和科技局。
④在我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⑤駐呼海拉爾區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①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證。
②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①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系統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合格證明;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確認時,對于非師范類申報人發放“非師范類申請人參加素質能力測試的通知”(含測試流程、內容、時間和地點和疫情防控相關事項)”。
②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
(5)體檢合格證明
《呼倫貝爾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一份。
體檢表可在呼倫貝爾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里下載打印或到現場審核地點領取),申報人持體檢表到指定體檢醫院:呼倫貝爾市蒙醫醫院(學府路19號,呼倫貝爾學院對面,聯系電話:0470-3566772)進行體檢。體檢當日不得飲水、進食(3天左右出體檢結果),6月22日-7月8日之間完成體檢。
注:使用其他《體檢表》體檢結果視為無效。
(6)照片
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能力測試流程、內容、時間和地點和疫情防控要求詳見現場審核時發放的“非師范類申請人參加素質能力測試的通知”。
未能按時參加能力測試的人員后果自負。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在認定工作結束后(2020年8月20號以后),將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認定結果,并完成資格證書發放工作,領取資格證的通知將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本人攜帶身份證,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四、政策要求
(一)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中等、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認定中再次使用。受疫情影響,2020年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在本次認定工作之后組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認定批次結束。
(二)2020年各級各類應屆畢業生本批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由就讀學校配合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認定程序完成本校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就讀學校要統籌安排好應屆畢業生的體檢和教師資格證書申領工作,對不在校的應屆畢業生,可以采取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表反饋就讀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由就讀學校或認定機構統一郵寄給申請人;就讀學校負責將本次認定工作安排第一時間通知到所有應屆畢業生,確保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能夠按時辦理證書。
(三)在現場審核結束后,對申報者的申報審批之前,完成申請人犯罪記錄情況核查,對于提供居住證,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進行核實居住證,依法依規對提供假證的申請人嚴肅處理。
(四)嚴密部署,做好疫情防控
嚴格遵循和落實海拉爾區疫情防控政策,對于現場確認人員需在現場確認地點出示本人身份證、健康碼和行程碼等,檢查合格后由大廳工作人員指導叫號依次有序進行現場確認。對于能力測試時疫情防控要求詳見現場確認時發放的“能力測試通知”。體檢時遵循醫院疫情防控要求,出示身份證,健康碼和行程碼,可以提前打體檢處電話咨詢(0470-3566772)。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現場審核時提交的照片如果不符合要求,不予確認。
聯系電話:0470-8117290(現場審核時咨詢電話),0470-8117149(現場審核結束后咨詢電話)。
海拉爾區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6月17日
原標題:海拉爾區2020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0031/content/detail/5ee9ed697f8b9a7fba8b45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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