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下載 】 【教師資格認定承諾書下載 】
青海2021年第二次教師資格證認證時間6月17日-30日,主要針對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國考合格人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等。凡需在青海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網上報名,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link.233.com/25742)。網上報名后,申請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一)認定范圍
1.青海省戶籍(戶籍所在地);
2.持有青海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居住地);
3.青海省內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就讀學校所在地);
4.持我省簽發的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我省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
5.駐我省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人員
1.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
2.取得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
3.2016年之前(不含2016年)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2016年之前師范類畢業生)。
(三)認定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
2.具備《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母語非漢語申請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其他申請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學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種類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4.2016年之前師范類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一致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再次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5.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做出認定結論和制發教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