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浙教辦師〔2011〕124號)和《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1〕2號)精神,現將臨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方式
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網址為:www.jszg.edu.cn,入口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教師資格認定”事項。
二、申請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戶籍在臨海市(或辦理臨海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中國公民或在臨海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要求(已取得學歷證書);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學能力,包括: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認定相應資格標準,其中申請認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的教師,要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6.申請認定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須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2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的文件要求,從2021年開始,實施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憑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體檢合格證明等材料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未取得過教師資格的人員,符合認定條件的可以不參加國考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在本市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允許在畢業前提出認定申請。
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中2021屆畢業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內地(大陸)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時間安排
程序 | 時 間 | 對 象 | 說 明 |
網上 申報 | 3月26日至4月9日
| 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教師資格認定”事項,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注:(1)網上申報時,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如因地址不詳或不實, 教師資格證無法寄達的,責任自負。(2) 懷孕者,建議選擇下次申請。 |
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且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 | |||
體檢 | 4月12日至4月13日,帶體檢費到臨海市中醫院(回浦路61號)三樓健康管理科繳費預約(網上申報成功后方可預約)
4月14日和4月15日體檢(報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已婚女性,若遇生理期須提前檢婦科,以免影響體檢結論給出時間。)
| 所有已在網上申報的人員 | 4月14日和4月15日上午6:30,空腹,帶身份證、與網上報名相同照片1張到臨海市中醫院體檢。
(錯過預約時間的,于工作日聯系臨海市中醫院健康管理科另約,89393377)。
Δ申請人須參加體檢全部項目(如X光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本人身體情況酌情安排。未參加全部體檢項目檢查者視同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
Δ復檢者按體檢中心規定時間參加復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Δ (建議:懷孕者選擇下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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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 確認 | 4月19日至4月23日 (8:00-11:30 14:00-17:00) | 所有已在網上申報的人員 | 帶齊申請材料(見下),到臨海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8號綜合窗口辦理審核手續。 |
審批 公示 | 5月3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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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擬認定人員名單在臨海教育網上公示。 |
發證 | 6月20日后 快遞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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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申報時,通訊地址必須填寫快遞能寄到的詳細地址,如因地址不詳或不實,教師資格證無法寄達,責任自負。選擇自取的,請在6月21日-6月30日到臨海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8號綜合窗口領取。 |
四、現場確認
地點:臨海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8號綜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