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參加義烏市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員,請認真閱讀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浙教辦師〔2011〕124號)文件精神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義烏市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權限
義烏市教育局負責義烏市轄區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同時根據《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部分市級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委托下放義烏市的通知》(金政辦發〔2019〕69號)文件精神,義烏市教育局負責義烏市轄區內“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材料審核、體檢、專家評審、證書打印發放等認定工作。
二、申請對象
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提交2021年義烏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1.具有義烏戶籍的社會人員;
2.具有有效期內的義烏居住證的社會人員;
3.符合義烏市認定條件的港澳臺居民。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部隊駐地在義烏市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申請漢語言類學科須達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四、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政策咨詢。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有意向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請掃碼進入“義烏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群”(見文末附件),認定相關問題群內咨詢,或向義烏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79-85512102)。
第二階段:網上申報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1年4月12日8:30至4月25日17:00,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申報過程中注意事項
1.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
(1)認定機構: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選擇“金華市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機構選擇“義烏市教育局”。
(2)確認點:統一選擇“義烏市教育局”。
2.申請人上傳的個人照片需采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時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傳。
3.證書領取方式:統一選擇郵寄,請務必準確詳細填寫收件人地址和聯系電話。
第三階段:體檢階段
2021年4月29日到30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分批次到義烏市中醫院(義烏市雪峰西路266號)進行體檢。體檢費按醫院收費標準由申請人自付。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未參加(或未參加體檢全部項目的)體檢者視同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各申請人員參加體檢的具體安排將提前三天在“義烏市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群”中通知,請注意及時查收。
體檢時需攜帶一張和網報上傳照片同一底版的白底彩色小二寸證件照(用于做教師資格證),于體檢時交給工作人員。
第四階段:受理審核決定階段。
受理審核:2021年4月26日-5月10日,義烏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試行“跑零次”,取消現場確認,材料審核改為認定機構網上核驗。
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平臺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如核驗不通過,需補交,將另行通知。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通過中國義烏政府門戶網站(http://link.233.com/13104)教育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告,請申請人自行查詢認定結果,義烏市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第五階段:證書送達階段。
認定完成后通過EMS郵政快遞寄送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五、其它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請慎重填寫,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網報成功后務必再次確認照片,個人承諾書等是否完整,清晰上傳。
2.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咨詢電話:義烏市教育局0579-85512102
義烏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原標題:義烏市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3104/art/2021/3/30/art_1229129404_3830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