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我區高等學校在校生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內教發〔2021〕3號)精神,結合我區2021年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有關要求,現就庫倫旗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
(一)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5月18日—5月27日11:00止,(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現場確認地點:庫倫旗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體育局窗口。(現場確認請做好個人防護并出示健康碼)。
(四)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時間:2021年5月27日
地點:庫倫旗醫院
檢查科室:庫倫旗醫院二樓體檢科
咨詢電話:0475-6378615
體檢時請各位考生自覺遵守醫院疫情期間人員管理要求及辦法。
(五)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
非師范類認定者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人員,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時間在“通遼教育”微信公眾號(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請現場確認合格的考生及時關注。
(七)公示認定結果時間:庫倫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和當期微信群推送通知。
(八)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備注:以上注意事項如有變動,當期微信群另行通知。
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庫倫旗的人員。
(二)持有庫倫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非庫倫旗戶籍人員。
(三)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庫倫旗現役軍人。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面試考核,其中,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5.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中等、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底,不得在本次認定中再次使用。2021年各高校應屆畢業生考取了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可以在本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使用(含五年制畢業生、2019年取得兩科合格證者)。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四、報名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2021年春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link.233.com/25742),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在讀專升本學生和研究生)申請認定。
(二)、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納入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招聘失信人員名單。
五、現場確認
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時,所需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其它材料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有關要求執行。
現場確認申請人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在我旗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5)駐庫倫旗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者需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對于后期本科學歷的教師,如果專科是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和專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如果專科是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后期本科是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同時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和后期本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系統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詳情另行通知)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7.《2021年春季通遼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采集表》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附件一)。
(聯系電話:0475—4777430)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9160/klq/c100025/2021-05/14/content_e820af3d799f4756ace4a8cea85b3c83.shtml
想了解教師行業待遇?想知道教師能拿多少工資?進入教師工資待遇查詢系統即可查詢各地教師工資水平。
相關推薦: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超詳細版,跟著來,認定一步到位!
考了教師資格證有什么用?這些福利待遇你知道了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