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2〕1號)有關規定和國家、自治區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補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現就全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鄂爾多斯市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2022年11月4日—12月26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信息發布時間:11月4日;
(二)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11月4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三)各旗區認定機構現場確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及教師資格證領取等具體事宜,由各旗區認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教師資格證申請人在網報時要及時關注本人選擇的認定機構發布的相關信息。
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鄂爾多斯市的人員。
(二)持有鄂爾多斯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鄂爾多斯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四)持有我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鄂爾多斯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考試相關條件
1.2020屆及以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者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任教學科、任教學段
1.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任教學段須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一致。
2.持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初等層次《合格證書》任教學段為: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中等層次《合格證書》任教學段為: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
3.2020屆及以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師范專業相應,任教學段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中對各學段的學歷要求。
四、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統一認定時間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26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4日9:00至11月30日17:00。
凡在我市2022年下半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link.233.com/25742),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鄂爾多斯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或學校統一安排,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余人員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須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在就讀地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或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駐鄂爾多斯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鄂爾多斯市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無需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考試相關證明材料。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由報名系統自動比對核驗,無需提交。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屆及以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 體檢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院和時間安排,可咨詢所選認定機構或關注該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個人提供。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區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持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申請認定,且現場確認合格者,須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且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其他人員無需參加。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各一份。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特別提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及時歸入本人人事檔案,今后工作單位將會查詢核實。
(五)鄂爾多斯市網報現場確認機構選擇
申請高中和中職教師資格人員、鄂爾多斯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機構須選擇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地點: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熱鎮文明東街國泰廣場CBD行政辦公區T1-T2裙樓鄂爾多斯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A區A323市教育體育局窗口,咨詢電話:0477-8582332),其他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機構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旗區教育體育局(現場確認地點請關注當地教育體育局現場確認須知,咨詢電話:東勝區0477-8380731;達拉特旗0477-5189701;準格爾旗0477-3970110;伊金霍洛旗0477-8691566;烏審旗0477-7586979;杭錦旗0477-6622159;鄂托克旗0477-6214883;鄂托克前旗0477-7628120;康巴什區0477-8599905)。
五、其他事項
(一)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教師資格認定“限制庫”和失信人員名單,5年內不允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必須函請同級公安等部門對申請人違法犯罪情況及非本地戶籍申請人的居住證真偽進行核查。
(三)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四)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組織實施現場確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體檢、教師資格證書發放等認定環節前,要科學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到位。
(六)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
2022年11月4日
原標題: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8252/s/ewQv1tlNNmzOCj5qEdo5tw
認定關注:2022年教師資格證認定體檢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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