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泰安市教育局統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函〔2023〕13號)等有關規定及國家和我市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相關精神,現將新泰市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批次及網上報名時間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應屆畢業生。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3月22日8:00—4月4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未參加第一批次認定的非應屆畢業生。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三)第三批次
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未在前兩批次申請認定的人員。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二、申請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在新泰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具有新泰市戶籍;
2.持有新泰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3.就讀學校所在地在新泰市(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學歷申請認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讀學生);
4.駐新泰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5.在新泰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新泰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三)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我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師范生申請人應取得所在學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在規定有效期內),其他申請人應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聯系認定機構,咨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五)申請教師資格任教學段、任教學科應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一致,其中,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或所從事專業(有相應的職業資格或技能證書)一致。
(六)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七)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魯教人字〔2001〕22號)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的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的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組織體檢、現場審核確認,由泰安市教育局認定。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link.233.com/25742)進行網上申報,其中,“請選擇考試形式”一欄中,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應選擇“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應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申報時應按本公告第三條要求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并按系統提示選擇相應的審核確認點。
(二)體格檢查
符合我市2023年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規定的條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link.233.com/25742)進行了網上申報者可進行體檢;不符合條件者,體檢無效。具體事項如下:
1、體檢時間:2023年4月7日-4月10日
2、體檢地點:新泰利民醫院(市青龍路1326號,電視臺路南轉盤東68米路南)聯系電話:0538-7222292,0538-7222208。
3、體檢要求:
(1)體檢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執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體檢表進行審查,如發現缺漏項目及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情況,可以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查。
(2)教師資格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見附件1)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它醫療單位及非規定時間內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體檢結果只在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有效。
《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下載和填寫要求如下:①在本通知附件1自行下載并打印(A4紙),體檢表要下載為完整的單面,不得下載為雙面,不得下載為兩頁,②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照片與網上報名時同底版,③填好姓名和“既往病史”一欄;“編號”可不填,④在體檢表上方寫上申請資格種類(學段和學科)、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4、體檢注意事項:
(1)請體檢人員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進食、進水,保證休息,體檢當天早晨空腹參加體檢。
(2)體檢時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完畢后,考生從醫院領取體檢表,待現場確認時與其它審查材料一并上交。
(三)現場確認
第一批次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4月13日-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必須本人辦理(不允許代辦),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新泰市政務服務中心(新泰市東周路698號)負一樓教體局窗口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認定系統中校驗通過的學歷或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3.《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當次有效,見附件2)。
4.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申請人提供所在學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其他申請人提供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校驗通過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生除外)應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軍官證、警官證等現役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特別提示:現場確認時,請按要求填寫并攜帶附件2(檔案袋及封面;可提前下載、填寫)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由泰安市教育局認定。證書領取通知請關注新泰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link.233.com/19306/)“通知公告”欄。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在報名前,務必及時認真查閱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仔細閱讀認定系統相關提示,嚴格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網上申報、體格檢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錯過工作安排。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系統將自動關閉,認定機構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網上報名后,認定系統將自動對所提交學歷進行在線驗證。其中,驗證不通過的,國內(不含境外)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查詢、認證結果為準,國(境)外學歷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未經認證的學歷(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請教師資格。請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自行查詢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申請學歷認證,并保存相關材料以備認定機構查驗。
(三)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同一申請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獲得一種教師資格。若有申請人已取得多個任教學段或任教學科且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應在本年度內自行選擇一種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均為3年。已申請并認定通過的教師資格,申請人申請撤回或刪除的,認定機構不予受理。
(四)新泰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聯系電話:
0538-7251783 13290130572
附件:
新泰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9306/art/2023/3/20/art_47996_10319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