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應取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組織統一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可以參加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指定部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及考試時間屆時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網公布。
申請資格種類 |
教委指定培訓考試機構 |
地址 |
電話 |
網址 |
幼兒教師資格 |
北京市幼教師資培訓中心 |
海淀區增光路48號北京幼兒師范學校院內 |
68429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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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 |
北京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中心 |
西城區德外黃寺大街什坊街2號北京教育學院院內 |
82089117 |
www.bjtcc.org.cn |
高等學校教師 |
北京市高校師資培訓中心 |
首都師范大學院內 |
68465056 |
注意:
申請人員在取得了北京市幼教師資培訓中心頒發的“幼兒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后只能申請幼兒教師資格。
申請人員在取得了北京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中心頒發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后只能申請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申請人員在取得了北京市高校師資培訓中心頒發的“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后只能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試點省份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的申請人請參照《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在試點省份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范圍的通知》(京教人〔2012〕16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