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教師資格考試是什么樣的?
改革后的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管理、考試內容與考試形式上都與改革前不同。
在考試管理方面,改革后的教師資格考試由教育部頒布《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并建設考試題庫;考試由各省具體組織實施,但試卷都來自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題庫。這就保證了考試的權威性和考試內容的一致性。
在考試內容方面,改革后的教師資格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不僅考核心理學、教育學方面的知識,還考核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專業)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在面試中會對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進行考核。
在考試形式方面,筆試采用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兩種方式。筆試的各科成績合格,才能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考生通過抽題、備課、試講、答辯等環節完成面試。
總的來說,教師資格考試的內容更貼近幼兒園和中小學教育教學的實際,注重考核申請人的執教素養;形式更為多樣,從不同側面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優秀人才。
注1:科目三分為初中(或高中)語文、數字、莢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幼兒園教師面試不分科目,小學教師面試科目分語文、數學、英語和音樂、體育、美術兩類,中學教師面試科目與科目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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