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東省教師資格證報考學歷相關要求說明
(1)師范類認定:師范類是指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該類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其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相一致的教師資格;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學歷層次、專業不一致的應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持后續學歷申請教師資格者,應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以下簡稱“兩課”)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2)非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參加“兩課”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3)普通師范類學校3+2小教專科或小學教育本科畢業人員,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認定,申請其他等次教師資格的應參加“兩課”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4)列入普通師范教育類招生計劃的電大、高職師資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可不參加“兩課”考試,只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5)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在校期間,未學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申請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兩課”考試,取得《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未參加畢業教學實習或畢業教學實習成績不合格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7)戶口在外地,向工作單位(是指在駐地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有登記的正規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是已辦理正式錄入手續,并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勞動保險,且工作單位及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能提供其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人員;
(8)“兩課”合格證在5年有效期內只限申請一種種類的教師資格。
2011年山東省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指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