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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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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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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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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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按照課程標準和任教學科的要求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等13個學科。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