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設置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表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