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典(pharmacopoeia)
藥典是一個國家記載藥品規格、標準的法典。由國家組織藥典委員會編印,并由政府頒布,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藥典中收載療效確切、副作用小、質量穩定的常用藥物及其制劑,規定其質量標準、制備要求、鑒別、雜質檢查與含量測定等,作為藥物生產、檢驗、供應與使用的依據。
一個國家的藥典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該國藥物生產、醫療和科技水平。藥典作為一種藥品法規,在保證人民安全用藥、促進藥物研究和生產方面起著重大作用。
1930年,國民黨政府衛生署編輯了《中華藥典》第一版。新中國成立先后頒布了53、63、77、85、90、95、2000版藥典,從63年版開始為一部、二部兩冊,分別收載中、西藥品,每部均由凡例、正文、附錄三部分組成。
二、藥品標準
藥品標準是國家對藥品的質量、規格和檢驗方法所作的技術規定。
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
1、處方的概念
處方系指醫療和生產部門用于藥劑調制的一種重要書面文件。
?、欧ǘㄌ幏剑簢宜幤窐藴适蛰d的處方。
⑵醫師處方:醫師對患者進行診斷后對特定患者的特定疾病而開寫給藥局的有關藥品、給藥量、給藥方式、給藥天數以及制備等的書面文件。
四、處方藥與非處方藥
1、處方藥(prescription drug或ethical drug)
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的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并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藥品。
2、非處方藥(nonprescription drug)
不需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的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