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責任事件與風險事件分類是一造《案例分析》科目第五章工程合同價款管理的一個重要考點,在歷年考試中出題的頻率較高,下面跟著學霸君一起來學習一下該知識點內容吧~
結合老師視頻講解,思路更清晰↓↓↓
(1)責任事件(能控制)
是指自身不當行為等導致的工程工期和(或)費用的損失,是通過自身努力可以避免其發生的事件。
(2)風險事件(不能控制)
是指非自身不當行為等導致的工程工期和(或)費用的損失,是非自身能夠避免的事件,如洪水突發、地區停電等。
(3)注意事項
①日常學習時盡量區分,以應對特殊題目(如業主的責任事件計取現場管理費、風險事件不計取),考試時若沒特殊要求,自己也無法判斷時,按“XX是XX應承擔的責任” 書寫。
②責任事件與風險事件的劃分一定要結合題目背景:
如:乙方進行地基處理時發現孤石、軟弱層等,可理解為風險事件;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勘察報告有誤,乙方進行地基處理時發現孤石、軟弱層,可理解為責任事件。
責任事件(能控制):
1)保證質量、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2)投標報價漏報項目;
3)招標人提供招標參考資料,投標人未踏勘現場,而發現質量、運距等發生變化;
4)隱蔽工程,監理人或發包人要求剝離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
5)人員不足、機械故障、應由承包人購買的材料質量問題,質量、安全責任等。
6)常規檢驗試驗費;
7)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風險事件(不能控制):
1)合同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如材料、設備價格上漲);
2)季節性大雨等。
責任事件(能控制)
1)未按合同提供三通一平或充分的場地條件;2)甲供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時間推遲;
3)甲方提供的地勘資料(地下管網、地下設施)、設計圖紙等資料遺漏、錯誤、遲到;
4)隱蔽工程,監理人或發包人要求剝離檢查,發現質量合格;
5)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臨時占地、中斷道路交通等許可和批準;除有約定外,應將施工用水、電力、通訊線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條件接至施工現場內;
6)設計變更、新增工程等;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風險事件(不能控制)
1)合同中約定的應由發包人承擔的風險(如材料、設備價格上漲,基準日后的法律、法規變化);
2)季節性大雨;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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