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項工程,鋼筋混凝土結構,地下2層,地上18層,基礎為整體底板,混凝土工程量為840m3,整體底板的底標高為-6m,鋼門窗框、木門,采用集中空調設備。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土方采用大開挖放坡施工方案,開挖土方工期20d,澆筑底板混凝土24h連續施工,需4d。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單位在合同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d提交了一份請求報告,報告請求延期10d開工,其理由為:
(1)電力部門通知,施工用電變壓器在開工4d后才能安裝完畢。采集者退散
(2)由鐵路部門運輸的5臺屬于施工單位自有的施工主要機械在開工后8d才能運到施工現場。
(3)為工程開工所必需的輔助施工設施在開工后lOd才能投入使用。來源:www.examda.com
事件2:基坑開挖進行18d時,發現-6m深地基仍為軟土地基,與地質報告不符。監理工程師及時進行了以下工作:
(1)通知施工單位配合勘察單位利用2d時間查明地基情況。
(2)通知業主與設計單位洽商修改基礎設計,設計時間為5d交圖。確定局部基礎深度加深到-7.5m,混凝土工程量增加70m3。
(3)通知施工單位修改土方施工方案,加深開挖,增大放坡,開挖土方需要4d。
事件3:工程所需的200個鋼門窗框是由業主負責供貨,鋼門窗框運達施工單位工地倉庫,并經入庫驗收。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檢驗時,發現有10個鋼窗框有較大變形,甲方代表即下令施工單位拆除,經檢查原因屬于鋼窗框使用材料不符合要求。采集者退散
事件4:由施工單位供貨并選擇的分包商將集中空調安裝完畢,進行聯動無負荷試車時需電力部門和施工單位及有關外部單位進行某些配合工作。試車檢驗結果表明,該集中空調設備的某些主要部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需要更換,分包方增加工作量和費用。
事件5:在基礎回填過程中,總包單位已按規定取土樣,試驗合格。監理工程師對填土質量表示異議,責成總包單位再次取樣復驗,結果合格。
事件6:結構施工期間,總包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了原項目經理,組織管理一度失調,導致封頂時間延誤8d。總包單位以總監理工程師同意為由,要求給予適當工期補償。
事件7:在基礎開挖中遇有地下文物,乙方采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為此,向業主要求索賠。
事件8:由于臺風原因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失價值20萬元,施工機械損壞損失10萬元。甲方傷l人,乙方傷3人,救治費用6萬元。
工程項目合同價為1750萬元,該工程簽訂的合同為可調值合同,合同報價期為l999年3月,合同工期為12個月,每季度結算一次。工程開工日期為l999年4月1日。施工單位1999年第四季度完成產值是710萬元。工程人工費、材料費構成比例以及相關季度造價指數如表5—7所示:
表5-7數據表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材料費 |
||||||||
項 目 |
人工費 |
鋼材 |
水泥 |
集料 |
磚 |
砂 |
木材 |
不可調值費用 |
比例(%) |
28 |
18 |
13 |
7 |
9 |
4 |
6 |
15 |
1999年第一季度造價指數 |
100 |
100.8 |
102.0 |
93.6 |
100.2 |
95.4 |
93.4 |
|
1999年第四季度造價指數 |
116.8 |
100.6 |
110.5 |
95,6 |
98.9 |
93.7 |
95.5 |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幾項事件:
(1)1999年4月,在基礎開挖過程中,個別部位實際土質與給定地質資料不符造成施工費用增加2.5
萬元,相應工序持續時間增加了4d;(TF=5)
(2)1999年5月施工單位為了保證施工質量,擴大基礎底面,開挖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0萬元,相應工序持續時間增加了3d;(TF=4)
(3)1999年7月份,在主體工程中,因施工圖設計有誤,實際工程量增加導致費用增加3.8萬元,栩應工序持續時間增加了2d;(TF=3)
(4)1999年8月份,進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暴雨,造成施工直接費用損失2.5萬元,工期增加了4d。
以上事件中,除第4項外,其余工序均未發生在關鍵線路上,并對總工期無影響。針對上述事件,施工單位提出如下索賠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l3d;來源:考試大
(2)增加費用11.8萬元。
問題:
1.說明事件1至事件8中事件責任方,處理方法。 2.1999年4月至8月發生的索賠事件如何處理。
3.計算1999年第4季度應確定的工程結算款。
【解題要點】
本題為工程索賠與合同價款結算報考調值相結合題型,為近年來常見題型,讀者解題時
應掌握事件責任處理方法,按事件順序進行分析。考試中一般不采取列表方式,而采取事件敘述方式.報考調值計算公式應熟練掌握。
答案:
問題l:采集者退散
表5—8事件責任方、處理方法及原因
事件 |
責任方 |
處理方法及原因 |
事件l |
多方 |
應批準順延工期4d.其中理由1成立,理由2、3不成立 |
事件2 |
甲方 |
應批準順延工期1ld,3項理由均成立,補償工程量增加費用 |
事件3 |
甲方 |
業主供料中質量缺陷,拆除返工費用甲方負責,并順延T期 |
事件4 |
乙方 |
分包方損失由施工方負責,費用補償 |
事件5 |
甲方 |
對已檢驗合格的施工部位進行復驗仍合格由甲方負責相關費用 |
事件6 |
乙方 |
雖經監理方同意,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造成管理混亂工期拖延,不予補償 |
事件7 |
甲方 |
按國內有關規定,因保護現場和地下文物發生的費用甲方負擔,工期順延 |
事件8 |
多方 |
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材料損失甲方負責,設備損壞乙方負責,傷亡各自負責 |
問題2:來源:www.examda.com
事件l費用索賠成立,工期不予延長。因為業主提供的地質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預見的。
事件2費用索賠不成立,工期索賠不成立,該工作屬于承包商采取的質量保證措施。 事件3費用索賠成立,工期不予延長,因為設計方案有誤屬于業主方責任。
事件4費用索賠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長。因為異常的氣候條件的變化承包商不應得到費用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