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造價協會征集本會訴前調解工作委員會第二批15名調解員,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詳情如下:
省造價協會關于開展征集“總對總”建設領域第二批工程造價行業調解員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深化落實建設領域民事糾紛調解的工作目標與主要任務,提高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民事糾紛調解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本會經研究,決定開展征集本會訴前調解工作委員會第二批15名調解員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解員應具備的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守原則,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
2.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專業水平,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且有獨立承擔糾紛調解經驗;特殊行業或未開展職稱評定行業的專家,在本專業有一定的影響力或知名度,可適當放寬專業技術職稱和從業年限。
3.本人意愿并承諾以獨立身份參與訴前調解工作委員會調解工作,履行調解員義務,并接受調解組織、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4.熟悉并掌握與自身專長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委派的糾紛調解工作。
6.能夠認同并執行調解組織相關管理辦法。
7.對糾紛調解工作飽含熱情,不無故拒絕糾紛調解案件的分配。
二、調解員入選要求
對調解員無故拒絕不參加調解活動或對調解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或解聘等處理。
三、其他事項
本次征集活動以自愿為原則,邀請填報《調解員申請表》(附件1),并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其他證明專業技術能力材料的復印件(掃描件或圖片)。請各申報人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將入庫登記表及有關材料電子版統一報送至省造價協會郵箱,經初選后,擬報送15名人員至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民事糾紛調解事務聯合協調委員會。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金辰0571-88058079
電子郵箱:zjsjsgczjglxh03@163.com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8號浙江建設科技研發中心1107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2024年9月25日
文章原標題:省造價協會關于開展征集“總對總”建設領域第二批工程造價行業調解員的通知
文章來源: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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