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報價編制的原則和依據
(一)編制原則:投標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以發承包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考慮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企業定額作為投標報價和人、材、機消耗量的計算基礎;科學嚴謹,簡明實用。
(二)編制依據: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以及各專業工程計量規范等。
(2)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辦法。
(3)企業定額,國家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方法
(4)招標文件、招標工程量清單及其補充通知、答疑紀要;
(5)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6)施工現場情況、地勘水文資料、工程特點及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7)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
(8)市場價格信息或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
(9)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