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和內容
(一)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的編制
1.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時的注意事項
(1)以項目特征描述為依據
(2)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的處理
(3)考慮合理的風險,發承包雙方風險分攤原則:
1)對于主要由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價格風險,根據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進行合理分攤,承包人承擔5%以內的材料、工程設備價格風險,10%以內的施工機具使用費風險。
2)對于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出臺導致的稅金、規費、人工費發生變化,承包人不承擔此類風險。
3)對于承包人根據自身技術水平、管理、經營狀況能夠自主控制的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2.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確定的步驟和方法
(1)確定計算基礎:計算基礎主要包括消耗量指標和生產要素單價。計算時應采用企業定額。
(2)分析每一清單項目的工程內容
(3)計算工程內容的工程數量與清單單位的含量:清單單位含量是指每一計量單位的清單項目所分攤的工程內容的工程數量。
(4)分部分項工程人工、材料、機械費用的計算。
(5)計算綜合單價。
(二)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的編制
計算時遵循以下原則:
(1)投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組織設計自主確定措施項目費。招標人提出的措施項目清單是根據一般情況確定的,沒有考慮不同投標人的“個性”, 投標人投標時應根據自身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措施項目,對招標人提供的措施項目進行調整。投標人根據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調整和確定的措施項目應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
(2)措施項目對于可計量的按照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方式的綜合單價計價;對于可計項的按照“率值“計價。
(3)安全文明施工費單獨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