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生產能力指數法
生產能力指數法
1)公式
C1——已建成類似項目的靜態投資額;
C2——擬建項目靜態投資額;
Q1——已建類似項目的生產能力;
Q2——擬建項目的生產能力;
f——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定額、單價、費用和其他差異的綜合調整系數;
x——生產能力指數。
2)應用:主要用于設計深度不足,規模不同,設計定型并系列化,行業內相關基礎資料完備的情況。一般擬建項目與已建類似項目生產能力比值不宜大于50,以在10倍內效果較好。誤差可控制在±20%以內。
3)優點:不需要詳細的工程設計資料,只需知道工藝流程及規模就可以,在總承包工程報價時,承包商大都采用這種方法估價。
經典習題
【單項選擇題】某地2015年擬建年產30萬噸化工產品項目。依據調查,某生產相同產品的已建成項目,年產量為10萬噸,建設投資為15000萬元。若生產能力指數為0.9,綜合調整系數為1.2,則該擬建項目的建設投資是( )萬元
A.30047
B.41578
C.48059
D.48382
本題考查的是投資估算的編制。C,=C,(Q,/Q,)xf=15000 x(30/10)0.9x1.2=483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