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安排在10月26-27日開始,新版教材也將在在3月底進行出版發行。在教材出版之前,大家也可以進行知識點預習,避免荒廢時間!233網校小編整理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知識點供大家預習,幫助大家提前進入備考狀態!>>一年過全科方案!
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預習: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第二章 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節 合同法及價格法
5.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l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l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l 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l 以脅迫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
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