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合同價款調整:掌握法規變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工程變更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詳細查看下面內容,聽郭煒老師講解
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結算
郭煒老師介紹:就職于某著名985、211高校,土木工程專業博士,全國一級建造師,注冊造價工程師,高級經濟師,全國多家知名培訓機構特聘教學教授,主持教育部多項重點科研項目。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授課時注重理論結合實踐;邏輯性強、重點突出、分析透徹、深入淺出,受到了學員的廣泛贊譽。
主講領域: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濟師、二級建造師、一級建造師
第一節 合同價款調整
一、法規變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
1. 基準日的確定
對于基準日之后發生的、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招標投標階段不可能合理預見的風險,應當由發包人承擔。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對于不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 ,一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
【2014年】為了合理劃分發承包雙方的合同風險,施工合同中應當約定一個基準日。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 )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
A.投標截止時間
B.招標截止日
C.中標通知書發出
D.合同簽訂
3.工期延誤期間的特殊處理
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在工程延誤期間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變化的。造成合同價款增加的,合同價款不予調整;造成合同價款減少的,合同價款予以調整
二、工程變更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工程變更指令發出后,應當迅速落實指令,全面修改相關的各種文件。承包人也應當抓緊落實,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實變更指令,則擴大的損失應當由承包人承擔。
1.工程變更的范圍
表 5. 1. 1 不同合同文本中工程變更范圍的差異(2019增)
【201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下列事項應納入工程變更范圍的有( )。
A.改變工程的標高
B.改變工程的實施順序
C.提高合同中的工作質量標準。
D.將合同中的某項工作轉由他人實施
E.工程設備價格的變化
233網校解析::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GF-2013-0201)的規定,工程變更的范圍和內容包括:
1)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額外的工作;
2)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轉由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
3) 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4) 改變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和尺寸;
5) 改變工程的時間安排或實施順序。
2.工程變更的價款調整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四種情況)
按照下列規定根據已標價清單調整:
1)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且工程變更導致的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足15%時,采用該項目的單價。
2)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或總價調整。
3)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
提出人:承包人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或總價
確認人: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參考)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
①實行招標的工程
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②不實行招標的工程
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報價值/施工圖預算)×100%
【2015】對某招標工程進行報價分析,在不考慮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前提下,承包人中標價為1500萬元,招標控制價為1600萬元,設計院編制的施工圖預算為1550萬元,承包人認為的合理報價值為1540萬元,則承包人的報價浮動率是( )。
A.0.65%
B.6.25%
C.93.75%
D.96.25%
4)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參考)價格缺價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三)工程量清單缺項
1.清單缺項漏項的責任
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2.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出現缺項漏項,造成新增工程清單項目的,應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關于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
新增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后,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關于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實施方案被發包人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缺項,承包人應將新增措施項目實施方案提交發包人批準后,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的有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2014年】關于招標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項的處理,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項及計算錯誤帶來的風險由發承包雙方共同承擔
B.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造成新增工程量的,應按變更事件的有關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C.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缺項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應按與分部分項工程相同的方法進行調整
D.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工程項目缺項,投標人在投標時未予以填報的,合同實施期間不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