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安裝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的安裝順序為先配水干管、后配水管和配水支管。
2)管道變徑時,宜采用異徑接頭;在管道彎頭處不得采用補芯;當需要采用補芯時,三通上可用1個,四通上不應超過2個;公稱通徑大于50mm的管道上不宜采用活接頭。
3)管道穿過建筑物的變形縫時設置柔性短管;穿過墻體或樓板時加設套管,套管長 度不得小于墻體厚度或應高出樓面或地面50mm,套管與管道的間隙用不燃材料填塞 密實。
4)管道橫向安裝宜設2‰~5 ‰的坡度,坡向排水管。當噴頭數量少于或等于5只 時,可在管道低凹處加設堵頭;當噴頭數量多于5只時,宜裝設帶閥門的排水管。
(2)報警閥組安裝
當設計無要求時,報警閥組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明顯位置:
報警閥組安裝距室內地面高度宜為1.2m;
兩側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5m;
正面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1.2m;
報警閥組凸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5m;
安裝報警閥組的室內地面應有排水設施。
(3)水流指示器安裝
1) 應在管道試壓和沖洗合格后進行。
2)信號閥應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與水流指示器的距離不宜小于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