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
青建工〔2019〕85號
西寧市、海東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相關企業: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現對2018年12月21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發布的《關于全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青建工〔2019〕15號)文件的內容補充通知如下:
一、“掛證存疑名單”線索比對。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已將涉及我省工程建設領域企業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的“掛證存疑名單”推送給我省,全省涉及“掛證存疑”的企業和人員基本情況、數量已經全面掌握,且住房城鄉建設部對“掛證存疑名單”的推送數據也在不定期更新和推送。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掛證存疑名單”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并通過相關途徑推送給相關企業。企業可憑介紹信和有效證件在自查自糾期間查詢本企業的“掛證存疑名單”,并確保“掛證”嫌疑線索信息和個人信息的安全不泄露。
二、自查自糾整改。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請涉及“掛證存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依據“掛證存疑名單”線索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在自查自糾期間(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整改到位的企業和個人,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三、注冊狀態異常管理。對注冊單位或個人一方反映與另一方不存在聘用關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的,且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第三款要求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相關人員列為注冊狀態異常,并在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將對仍被標注為注冊狀態異常人員進行重點排查處理。自2019年4月1日起,如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沒有配合辦理注銷或者變更手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通過比對社保系統數據等必要的取證程序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掛證”行為屬實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予以行政處罰。
四、其他工作要求。各地要通過各種途徑解釋有關政策,對不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認定的“非掛證”6類情形的,督促企業在自查自糾階段予以整改。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及時聯系溝通。
施工、監理企業咨詢電話: 0971—6145762(建筑業監管處)
招標代理企業咨詢電話:0971-6368318(建筑業監管處)
勘察設計企業咨詢電話:0971-6145553(勘察設計處)
造價咨詢企業咨詢電話:0971-6150349(省工程造價總站)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