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注冊流程、核查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造價工程師注冊申請相關事項均須在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部系統”)(http://link.233.com/22215/cecaopsys/)和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http://58.213.147.237/zhc/)同時進行申請辦理,申請人員應詳細閱讀系統首頁的用戶操作手冊或操作說明。其中省系統各申請事項需要至市住建局進行資料初審,具體申請流程及審核資料按下文內容進行。部系統由省住建廳和住建部審核,市住建局不對部系統申請事項進行審核,也無法查看相關填報內容。
二、省系統申請事項由市住建局初審合格后,申請人至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并提交注冊相關書面材料:(所有材料均只需一份)
1、初始注冊:申請表原件、勞動合同原件、近一年30學時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僅取得證書超過1年者提供)。
2、變更注冊:申請表原件、注冊證書原件、解聘證明和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3、注銷注冊:注冊證書及申請表原件、根據注銷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4、遺失補辦:申請表及遺失聲明報紙原件(報紙須省級以上,遺失聲明內容需包括造價師姓名、注冊證書編號及企業名稱)。
5、暫停執業:注冊證書及申請表原件、根據暫停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6、恢復執業:申請表原件、根據恢復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7、續期注冊:按當年續期注冊通知要求。
三、省系統辦理注冊申請注意事項
1、注冊單位須申請單位管理員,所有辦理事項均須單位管理員審核提交,同時查詢“流程追蹤”,確認申請事項已到 “市復核”(無錫)階段才可至市住建局辦理現場書面資料核驗。
2、單位管理員處顯示申請人未讀卡的,需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至住建局讀卡方能進行審核(不讀卡無法打開申請事項),有身份證讀卡機的單位或個人也可在系統登錄界面自行讀卡。
3、造價師兩次變更注冊間隔必須滿一年(企業名稱變更及同一企業內造價工程師跨地區變更注冊,不受此限制)。
4、資格證書簽發日期一年以內注冊不需要繼續教育,資格證書簽發日期超過一年以上的一律提供近一年30學時的繼續教育。
5、外省調入江蘇或者過期失效需初始注冊人員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中注冊狀態與實際注冊狀態不符的,或已申請事項未閉合無法進行其他申請事項的,須與省注冊中心聯系進行后臺修改。
6、初始注冊和延續注冊合格人員,按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告公示-造價公告公示(http://link.233.com/10161/zfxxgk/gggs/zjgggs/index.shtml)的通知要求,確認在通知名單之列再前往無錫市住建局領取注冊證書或延續合格貼條。領取初始注冊證書后,貼好照片將證書及寄回的快遞單一起郵寄至南京市江東北路289號銀城廣場A座8樓801室加蓋鋼印或者企業自行至銀城廣場8樓15號窗口加蓋鋼印。快遞只接收順豐和EMS,寄回的順豐電子單請掃碼填好信息后在快遞單空白位置注明造價師姓名和企業名稱及“蓋鋼印”三字,快遞單聯系電話填025-51868917。
7、省注冊中心聯系電話:025-51868919,51868917,技術支持:025-51868276
市住建局聯系電話:0510-81822752,地址:無錫市市民中心8號樓736室
四、造價工程師注冊省系統辦理流程及市住建局初審資料
造價師變更注冊流程及核查資料
(一)、省內變更: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變更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變更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機構內變更,完成填報后上報申請(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變更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外市轉入、本市變更的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本市轉出的申請人將資料提交到轉入市進行復核后再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原單位解除合同證明原件;
3、調入單位勞動合同原件;
4、可在社保局網站核查的個人社保繳納證明原件(此項僅為注冊在造價咨詢單位的人員提供);
5、造價師注冊證書原件。
(二)、本省轉出: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變更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變更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變更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變更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原單位解除合同證明原件;
3、調入單位勞動合同原件;
4、造價師注冊證書。
(三)、外省轉入: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變更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變更申請;
2、進入江蘇省建設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單位管理員先添加執業人員,等省注冊中心審批后,申請人進入系統,進行變更注冊,上報申請(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變更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原單位解除合同證明原件;
3、調入單位勞動合同原件;
4、可在社保局網站核查的個人社保繳納證明原件(此項僅注冊在造價咨詢單位的人員提供);
5、造價師注冊證書。
造價師初始注冊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初始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注冊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初始注冊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初始注冊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省系統顯示未讀卡的需帶身份證原件進行讀卡);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后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近一年30學時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5、可在社保局網站核查的個人社保繳納證明原件(此項僅為注冊在造價咨詢單位的人員提供)。
造價師續期注冊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續期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注冊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續期注冊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續期注冊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續期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期至少6個月以上)原件;
4、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近四年120個學時);
5、可在社保局網站核查的個人社保繳納證明原件(此項僅為注冊在造價咨詢單位的人員提供);
造價師注銷注冊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注銷注冊,打印申請表,上報注銷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注銷注冊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注銷申請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
3、根據注銷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造價師暫停執業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暫停執業,打印申請表,上報暫停執業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暫停執業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暫停執業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暫停執業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
3、根據暫停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造價師恢復執業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恢復執業,打印申請表,上報暫停執業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恢復執業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造價師恢復執業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恢復執業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根據恢復原因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造價師遺失補辦流程及審核資料
工作流程:
1、申請人首先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部系統),進行遺失補辦申請,打印申請表,上報遺失補辦申請;
2、進入江蘇省住建廳網站,進入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省系統),進行遺失補辦申請后上報(個人上報后,單位管理員也需上報);
3、申請人報送遺失補辦相關資料;
4、市住建局根據相關資料,初審各原件資料;
5、申請人將資料報送省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窗口。
市住建局核查材料:
1、《造價工程師遺失補辦申請表》(簽字蓋章原件);
2、 遺失申明原件(須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申明,內容需包括造價師姓名、注冊證書編號及企業名稱);
身份證號碼升位:
在部系統做重要信息變更后,身份證號碼正常升位(原15位身份證升級為18位身份證):只需要提交重要信息變更申請表及二代身份證復印件至省窗口。
非正常升位:重要信息變更申請表、情況說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標準格式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身份證(申請表和情況說明為原件,公安部門證明和身份證為原件復印件)注:如果身份證出生日期與注冊證書上不同時還需提供注冊證書原件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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