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關于補辦二〇一〇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魯建執注字[2010]13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開展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說明》,現關于補報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1、凡符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條件,通過統一考試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申報初始注冊;
2、受聘于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3、五月份上報初始注冊的部分人員(附表2),“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掃描件未按要求上傳或雖上傳但無法辨認;
4、無“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不予注冊的情形。
二、申報材料
1、《造價工程師材料受理單》一份;
2、《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打印件)一式二份,在指定位置簽字并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3、《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中介機構的,需提供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憑證(發票和體現繳費單位及人員名單)、人事代理合同(體現單位和人員名單)復印件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
6、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超過1年以上申請初始注冊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每年度不少于30學時(含必修課、選修課)的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繼續教育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7、申報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上述申報材料,除資格證書原件、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單獨裝訂一份,其它材料需按以上序號依次裝訂成冊(無需加裝封面)一并上報;
8、附表2所列人員只需完善“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數據并上報,無需再申報書面材料。
三、申報方式
1、申請人必須通過“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http://119.254.9.46/costrefer/LoginIndex.htm)”和“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http://link.233.com/26339/xydadata/index.aspx)”進行網上申報并打印《材料受理單》;
2、申請人登陸相關網站,按照各項注冊要求,將個人基本信息輸入并將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上傳,確認無誤并點擊左側菜單“初始注冊上報”;
3、申請人將書面材料報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驗、登記、匯總,統一報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省直有關單位報工商注冊所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申報時間及其它
1、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于2010年9月27日至30日將本市申報人員材料匯總,報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在報送申報材料的同時,每人交納注冊費50元、注冊證書費10元、執業印章費88元、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教育費600元,共計748元。
五、說明及要求
1、注冊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單位類別”欄,需填寫“有造價咨詢資質”并在相應位置填寫資質等級和資質證書編號或“無造價咨詢資質”;
2、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由申請注冊單位核準并據實出具;
3、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由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核無誤后直接退還申報人;
4、登陸“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和“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申請的個人用戶名和登陸密碼務必牢記,今后在辦理各類注冊業務時仍需使用該用戶名和登陸密碼登陸系統;
5、申請人登陸“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 進行網上申報,須按要求掃描各種證件及相關材料并上傳。
掃描件具體要求:①身份證掃描反正頁;②申報表填寫職稱的須掃描職稱證書;③人事檔案關系證明、社保證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須掃描;④考試合格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掃描編號頁和簽發單位蓋章頁;⑤勞動合同掃描帶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⑥繼續教育證明,逾期(資格證書簽發日期超過一年)申報注冊上傳;
6、申請表內容填寫完整、相關材料齊全有效、裝訂整齊、手續完備?!对靸r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使用說明》可直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下載,遇有網絡問題請致電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10-63712592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