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4年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規定,我省決定開展2014年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2014年到期需延續注冊人員共計:674人;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表。
二、提交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網絡資料:
申請延續注冊的人員必須登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師管理網”(http://link.233.com/17790)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申報,網絡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保存并上報成功后,打印由系統自動生成的相關注冊表格。(注:相關證書、證明的掃描件、工作經歷、業績、勞動合同,繼續教育培訓情況等,必須更新并上報完整。)
繼續教育培訓合格信息登記,除上傳培訓合格證明掃描件外,還需在個人申報系統內“信息管理”---“繼續教育信息”欄目內添加繼續教育情況。
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下載網址:“www.yncost.com” -- “繼續教育”--點擊登錄后再查詢下載;(若需咨詢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相關情況事宜,請聯系云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種老師,電話:0871-64171972)。
(二)書面資料: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份(雙面打印;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2.近兩年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明;
上述資料分開裝訂,不用制作封面或膠印封皮;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網絡資料上報成功后,必須及時提交書面資料,否則打回其網絡資料且不予許可注冊(最遲不能超過上報后的兩個工作日);
2.申請人的注冊單位為云南省行政轄區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且申請人委托該企業代其本人提交相關注冊資料的,所提交的人員必須是該企業的“云南省工程造價行業統計信息聯絡人”持證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資料時, “統計聯絡人”的,除文件需要的書面資料要求外,還需提交“云南省工程造價行業統計信息聯絡人”證書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還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及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3.申請表必須由網絡系統打印生成,自制無效;上報資料若有虛假,偽造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處理。
4.參加延續注冊的人員,在延續注冊工作完成前,暫停辦理變更注冊。
三、受理時間及聯系方法
受理時間: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請務必按規定時限及上述要求提交相關注冊的網絡及書面材料)。
逾期提交或未按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提交者:我廳將報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按相關規定注銷其注冊證書資格(以后三個注冊年度不予申請初始注冊)。
(一)聯系人:胡 鵬 電話:0871-64320642;
(二)受理地點: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119室。
附表:2014年需參加延續注冊人員名單。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
2014年11月12日
考生交流:微信訂閱號:zaojia233 QQ群:36591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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