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益沖突的協調
將相關者利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其首要要求就是要協調相關者的利益關系,化解他們之間的利益沖突。要把握的原則是:盡可能使企業相關者的利益分配在數量上和時間上達到報考的平衡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沖突的協調
經營者和所有者的主要利益沖突,就是經營者希望在創造財富的同時,能夠獲取更多的報酬、更多的享受;而所有者則希望以較小的代價(報酬)實現更多的財富增值。
協調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沖突的方式有
1.解聘
這是一種通過所有者約束經營者的方法。
2.接收
這是一種通過市場約束經營者的方法。
3.激勵
這是將經營者的報酬與其績效直接掛鉤,以使經營者自覺采取能提高所有者財富的措施。
激勵通常有兩種方式:
1.股票期權
這是允許經營者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企業股票,股票的市場價格高于約定價格的部分就是經營者所得的報酬。
2.績效股
這是企業運用每股收益、資產收益率等指標評價經營者績效,并視其績效大小給予經營者數量不等的股票作為報酬。
(二)所有者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協調
所有者的目標可能與債權人期望實現的目標發生矛盾。協調所有者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協調的方式有:
1.限制性借債
債權人通過先規定借債用途限制、借債擔保條款和借債信用條件,使所有者不能借款,主要為削弱債權人的債權價值。
2.收回借款
3.停止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