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1.國內(nèi)A公司與國外B公司合資在某市興建一大酒店。雙方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有:總投資額5000萬美元,其中注冊資本為1500萬美元。注冊資金分期繳納,第一期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4個月內(nèi)繳清。雙方可在合資企業(yè)成立后以合資企業(yè)的名義貸款200萬美元作為各自的出資。董事長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長可由外方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會成員為7人,有關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需經(jīng)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過。
問題:
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有不合法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2.甲百貨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5年8月發(fā)生下列購銷業(yè)務:
(1)購進空調(diào)機300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660000元,商場希望以商業(yè)匯票方式進行結算,廠家尚未答復。
(2)購進電冰箱150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315000元,貨款已支付完畢。
(3)零售空調(diào)機200臺,每臺3000元(含增值稅),商場派人負責安裝,每臺收取安裝費200元。
(4)采取有獎銷售方式銷售電冰箱100臺,每臺2800元(含增值稅);獎品為電子石英手表,市場價格200元(含增值稅),共計送出100只電子石英手表。
9月初,該商場自行計算的增值稅納稅申報如下:
當月進項稅額=(660000+315000)×17%=165750(元)
當月銷項稅額
=[3000÷(1+17%)×200+2800÷(1+17%)×100]×17%
=127863.25(元)
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27863.25-165750=-37886.75(元)
所以當月不納增值稅。
要求:
指出該商場當月增值稅申報的錯誤之處,并正確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
3.2005年1月10日,北京市的甲公司與上海市的乙公司簽訂房地產(chǎn)銷售合同,根據(jù)合同約定,甲公司將其在深圳的房地產(chǎn)轉讓給乙公司,標的額為 2000萬元。1月2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2000萬元的轉賬支票。甲公司準備于1月30日向深圳的丙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1月29日,丙稅務機關以甲公司未按期申報納稅為由,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甲公司處以1000元罰款,甲公司于2005年2月1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但甲公司對此不服。
問題:
(1)丙稅務機關的罰款決定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2)甲公司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是否可以不經(jīng)過稅務行政復議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說明理由。
(3)甲公司應當在什么時間之前繳納罰款?
(4)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間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繳納罰款的,丙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