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地位。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特征”知識點進行考核】
2.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出資。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沒有明確的,就不能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及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3.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聘用經營管理人員的職權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與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員之間有關權利的限制只對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員有效,對第三人并無約束力。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員超出投資人的限制與善意第三人的有關業務交往應當有效。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知識點進行考核】
4.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時債權的申報期限。根據規定,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5.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個人獨資企業解散時,可以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情形”知識點進行考核】
6.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之間約定的合伙企業虧損的分擔比例對合伙人具有約束力,對債權人是沒有約束力的。
【該題針對“普通合伙企業的性質”知識點進行考核】
7.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財產轉讓的限制性規定。(1)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2)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財產”知識點進行考核】
8.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事務中的權利,合伙企業中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查閱合伙企業的賬簿和其他有關文件,無需經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的同意。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知識點進行考核】
9.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知識點進行考核】
10.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債務的清償。根據規定,合伙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的是連帶責任。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人的關系”知識點進行考核】
11.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協議退伙時退伙人履行的義務,根據規定,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該題針對“合伙人的入伙與退伙”知識點進行考核】
12.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按照《合伙企業法》中“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規定,對以專業知識和專門進恩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普通合伙企業,這是一種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該題針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知識點進行考核】
13.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規定。合伙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應當承擔補繳出資的義務,同時還應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知識點進行考核】
14.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是不能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但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知識點進行考核】
15.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后債務責任承擔的規定。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簡答題
1.
【正確答案】(1)甲的說法不正確。根據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本題中,由于甲是因為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因此應該由其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承擔有限責任。
(2)對于乙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規定,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題中,乙的行為被認定為非重大過失,因此該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
【正確答案】(1)合伙企業名稱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該企業名稱中并沒有標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規定的。其名稱應該為“順發貿易有限合伙企業”。
(2)①C的出資方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②由C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③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擔虧損的約定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因此,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來處理。
(3)①債權人D可以向有限合伙人C追償。根據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②A的主張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B的主張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綜合題
1.
【正確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業名義向丙購買價值2萬元貨物的行為有效。根據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投資人對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盡管乙向丙購買貨物的行為超越職權,但丙為善意第三人,因此,該行為有效。
(2)乙在3月15日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未經投資人同意,經營管理人員不得同本企業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因此,乙在沒有征得甲的同意情況下,與A企業訂立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該合同無效。
(3)在本例中,乙另外設立鐵皮加工企業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未經投資人的同意,經營管理人員不得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由于都是從事鐵皮加工的企業,因此,乙在未征得甲的同意情況下,不得另外開立鐵皮加工企業。
(4)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A企業的財產清償順序為:
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②所欠稅款
③其他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5)首先,用A企業的銀行存款和實物折價共9萬元清償所欠乙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稅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償所欠丁的債務;其次,A企業所剩余財產全部用于清償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個人財產清償;第三,在用甲個人財產清償時,可用甲個人其他執行的財產2萬元清償,不足部分,可用甲從B合伙企業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償或由丁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在B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或可用甲從B合伙企業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償或由丁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在B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個人其他可執行的財產2萬元清償)。
2.
【正確答案】(1)A企業設立兩家分店時未再行辦理任何登記手續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2)甲分店店長宮某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宮某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協議未約定,并在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與A企業簽訂合同進行交易的。
(3)乙分店店長田某不得另外再設立咖啡店。根據規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田某為普通合伙人,因此不能開展與A企業相競爭的經營業務。
(4)馬某與A企業進行交易合法。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合伙協議中并未對此類業務進行約定,因此,馬某作為有限合伙人是可以與本企業進行交易的。
(5)①馬某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是有效的。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A企業的合伙協議中未約定,因此,作為有限合伙人的馬某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出質。
②田某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無效。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作為普通合伙人的田某在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況下提供的質押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