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某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甲材料計劃單位成本為每公斤10元。該企業2003年4月份有關資料如下:
(1)“原材料”賬戶月初余額8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賬戶月初借方余額1000元,“材料采購”賬戶月初借方余額21000元(上述賬戶核算的均為甲材料)。
(2)4月5日,企業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2000公斤如數收到,已驗收入庫。
(3)4月10日,從外地A公司購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材料價款為58900元,增值稅額10013元,企業已用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項,材料尚未到達。
(4)4月20日,從A公司購入的甲材料到達,驗收入庫時發現短缺100公斤,經查明為途中定額內自然損耗。按實收數量驗收入庫。
(5)4月30日,匯總本月發料憑證,本月共發出甲材料6000公斤,全部用于產品生產。
要求:根據上述業務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并計算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及月末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57、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A公司為買方,B公司為賣方。A公司為支付貨款給予B公司一張金額為5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將該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C公司將該銀行匯票金額更改為150萬元后又背書給D公司,甲在盜取D公司匯票后以D公司名義背書贈與給E公司,E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F公司向乙銀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絕理由是A公司存在乙銀行資金不足以支付匯票金額。
根據上述事實及《票據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乙銀行拒絕付款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D公司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甲是否承擔票據責任?
(3)如何劃分本案當事人民事責任?并說明理由。
58、A公司為支付B公司的貨款,于1996年6月5日給B公司開出一張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獲此匯票后,因向C公司購買一批鋼材而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了C公司,但事后不久,B公司發現C公司根本無貨可供,完全是一場騙局,于是,便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獲此票據后,并未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款,而是將將匯票又背書轉讓給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之工程款。D公司獲此匯票時,不知道C公司以欺詐方式從B公司獲得該匯票,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的情況,即于1996年7月1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在對該匯票進行審查之后即為拒絕付款,理由是:(1)C公司以欺詐行為從B公司獲得票據的行為為無效票據行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2)該匯票未記載付款日期,為無效票據。隨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書,交付于D公司。
要求:根據事例提供的事實,請回答以下問題:
(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詐行為為由拒絕向D公司支付票款?并說明理由。
(2)A公司開出的匯票未記載付款日期,是否為無效票據?為什么?
(3)D公司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實現時,可以向本案的哪些當事人行使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