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
1[答案]
(1)張某提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合法。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2)乙可以優先購買甲被強制執行的財產份額。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3)甲被強制執行財產份額后,不屬于當然退伙。根據規定,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然退伙。本題中,甲被強制執行的是部分財產份額(應當為甲辦理削減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2[答案]
(1)該公司將被盜鋼材40萬元成本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入賬不正確。根據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抵扣了的,要進行進項稅轉出。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2)該公司將下腳料含稅銷售額全部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的處理不正確。
根據規定,如果銷售收入中包含了銷項稅額,則應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
(3)該公司購進低值易耗品發生的運費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不正確。根據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而發生的運費,根據運費發票上所列運費金額,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本題中,發生的運費為1萬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1×7%=0.07(萬元)。
(4)外購的鋼材被盜,應轉出的進項稅額=6.8萬元。
銷售下腳料,確認的銷項稅額為:3.51÷(1+17%)×17%=0.51(萬元)
運費多抵扣的部分為0.1-0.07=0.03(萬元)。
應補繳的增值稅=6.8+0.51+0.03=7.34(萬元)
3[答案]
(1)該企業將購入機器設備支出全部計入當期費用不正確。根據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2)該企業將捐款30萬元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不正確。根據規定,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直接捐款不屬于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該企業當年設備折舊稅前扣除額=100×(1-5%)÷10÷12×7=5.54(萬元)
該企業當年應補稅的所得額=(100-5.54)+30=124.46(萬元)
該企業當年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稅額=124.46×25%=31.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