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某企業2010年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250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500萬元,銷售費用1200萬元,管理費用600萬元,投資收益90萬元,營業外支出100萬元,企業利潤合計為190萬元。稅務機關發現下列問題需要調整:
(1)投資收益中,國債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20萬元,公司債券利息收入30萬元,投資于非上市公司,取得按權益法確認的投資收益40萬元。
(2)銷售費用中,當年發生的廣告費為500萬元,發生的宣傳費為300萬元。
(3)管理費用中60萬元為業務招待費支出。
(4)計人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600萬元,企業當年福利費實際支出為104萬元,當年列支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40萬元。
(5)營業外支出中,30萬元為因延遲交貨按購銷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40萬元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萬元為逾期兩年的應收賬款,10萬元為消防部門在防火檢查中的罰款,10萬元為補繳上年的所得稅款。
(6)當年購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額為10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當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