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在一份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合同所規定的“意外傷害”條款的含義產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認為其所受傷害應屬于賠付范圍,保險公司則認為不屬于賠付范圍,雙方爭執不下,訴至法院。法院認為當事人的觀點都有合理性,但還是采用了對投保人有利的解釋。法院的做法是正確的。( )
【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本題中,保險公司是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出現不同理解的,應當作出不利于保險公司的解釋。
2、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格式條款。( )
【答案】×
【解析】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專題推薦: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試題備考沖刺專題
2017年中級會計師網校震撼開課,快速導入知識架構,掌握拿分訣竅!【點擊馬上試聽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