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存 貨
第一節 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一、存貨的概念與確認條件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存貨的初始計量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購的存貨
外購存貨的成本即存貨的采購成本,指企業物資從采購到入庫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1.存貨的購買價款,是指企業購入的材料或商品的發票賬單上列明的價款,但不包括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2.存貨的相關稅費,是指企業購買、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貨發生的進口關稅、消費稅、資源稅和不能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應計入存貨采購成本的稅費。
3.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即采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
對于采購過程中發生的物資毀損、短缺等,除合理的損耗應當作為存貨的“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計入采購成本外,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從供貨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的物資短缺或其他賠款,應沖減所購物資的采購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災害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不得增加物資的采購成本,暫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處理。
4.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進貨費用,應計入所購商品成本。在實務中,企業也可以將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進貨費用先進行歸集,期末,按照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銷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對于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商品流通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銷售費用。
(二)通過進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貨
1.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存貨
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例2-1】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材料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7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并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甲企業按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發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乙企業 20000
貸:原材料 20000
(2)支付加工費用和稅金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消費稅
=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20000+7000)/(1-10%)=3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30000×10%=3000(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7000×17%=1190(元)
①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乙企業 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90
——應交消費稅 3000
貸:銀行存款 11190
②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乙企業(7000+3000)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90
貸:銀行存款 11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原材料 (20000+7000) 27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乙企業 27000
②甲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出售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20000+10000) 3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乙企業 30000
2.自行生產的存貨
自行生產的存貨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
制造費用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企業生產部門(如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薪酬、折舊費、辦公費、水電費、機物料消耗、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提供勞務取得的存貨
通過提供勞務取得的存貨,其成本按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于該存貨的間接費用確定。
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相關費用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2)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3)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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