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B、D
【解析】根據現行債務重組準則的規定,企業以低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低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科目。
2、【答案】A、B、D
【解析】如果重組應付債務賬面價值比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大,應計入“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3、【答案】 A、B、D
【解析】 A和D屬正常還債,因而不屬于債務重組,B屬于非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不符合《債務重組》準則的定義范圍。
4、【答案】AD
【解析】附或有條件債務重組未來應付金額中包括或有支出但不包括或有收益。
5、【答案】ABCD
6、【答案】ABCD
7、【答案】ABCD
【解析】:債務重組日即為債務重組完成日,可能發生在債務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的標志不一樣,上述A、B、C、D、的表述都是正確的。
8、【答案】BCD
【解析】06年新的債務重組準則的規定,債權人不會產生債務重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