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不實的責任。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時,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本題應由乙和丙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2.√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未接受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但是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還是要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
【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的特別決議事項。中外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而中外合資企業的資產抵押事項不屬于特別決議事項,對于-般決議事項,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可以根據合營企業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
4.√
【解析】本題考核發行公司債券的限制性條件。根據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違反《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5.×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轉讓股票的限制。證券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任職期內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6.√
【解析】本題考核背書的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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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題考核合同履行的相關規定。劉某雖然對王某的房屋沒有出租權,但是王某對劉某的出租行為通過履行合同的方式予以追認,所以該合同有效。王某提出提高房租是變更合同的行為,承租人張某不同意,說明變更無效,王某和張某應當按照原來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8.√
【解析】本題考核受托人轉委托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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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低稅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或進口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的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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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題考核商標注冊的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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