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本類題共2小題,第1小題18分,第2小題15分,共33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特別說明外,均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8、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告于2015年4月10日經董事會批準對外報出,報出前有關情況和業務資料如下:
(1)甲公司在2015年1月進行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以下情況:
0)2014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產品,成本為60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0萬元,并于當E1取得乙公司轉賬支付的1170萬元。銷售合同中還約定:甲公司2015年6月30日按1100萬元的不含增值稅價格回購該批商品。在編制2014年財務報表時,甲公司將上述交易作為一般的產品銷售處理,確認了銷售收入1000萬元,應交增值稅17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600萬元。
稅法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②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采用預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銷售C產品一批,售價為2000萬元,成本為1600萬元。當日,甲公司將收到的丙公司預付貨款1000萬元存人銀行。2014年12月31日,該批產品尚未發出,也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據此確認銷售收入1000萬元、結轉銷售成本800萬元,并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0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③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一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00萬元,當日,如將該無形資產對外出售,預計售價為95萬元,預計相關稅費為5萬元;如繼續持有該無形資產,預計在持有期間和處置時形成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總額為50萬元。甲公司據此于2014年12月31日就該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150萬元,并就此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37.5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在發生實際損失前不得稅前扣除。
④甲公司2014年發生了1000萬元廣告費支出,并已支付,發生時已作為銷售費用計人當期損益。稅法規定,該類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當期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向以后年度結轉稅前扣除。甲公司2014年實現銷售收入6000萬元。該暫時性差異符合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條件,但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2)2015年1月1日至4月10日,甲公司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資料如下:
①2015年1月12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14年12月從其購入的一批D產品,以及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回相關證明。當日,甲公司向戊公司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該批D產品的銷售價格為3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51萬元,銷售成本為260萬元。至2015年1月12 日,甲公司尚未收到銷售D產品的款項。
②2015年3月2日,甲公司獲知庚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產,預計應收庚公司款項400萬元收回的可能性極小,應按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庚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可能無法按期償還債務,因而相應計提了壞賬準備100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在發生實際損失前不得稅前扣除。
(3)其他資料:
①上述產品銷售價格均為公允價格(不含增值稅);銷售成本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除特別說明外,所有資產均未計提減值準備。
②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2014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15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發生的2014年度納稅調整事項,均可進‘行納稅調整;假定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于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
③甲公司按照當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要求:
(1)判斷資料(1)中相關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哪些不正確(分別注明其序號)。
(2)對資料(1)中判斷為不正確的會計處理,編制相應的調整分錄。
(3)判斷資料(2)相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哪些屬于調整事項(分別注明其序號)。
(4)對資料(2)中判斷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編制相應的調整分錄。
(逐筆編制涉及所得稅調整的會計分錄;合并編制涉及“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調整的會計分錄)。
39、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4年及2015年發生了以下交易事項:
(1)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發行本公司普通股1000萬股為對價,自乙公司取得A公司20%股權,并于當日向A公司派出董事,參與A公司生產經營決策。當日,甲公司發行股票的市場價格為6元/股,另支付中介機構傭金600萬元;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8600萬元,除一項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賬面價值為400萬元外,其他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A公司增值的無形資產原取得成本為800萬元,原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自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權時起尚可使用10年,采用直線法攤銷,預計凈殘值為零。
A公司2014年實現凈利潤2000萬元,假定A公司有關損益在年度中均衡實現;2014年7月至12月確認其他綜合收益2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
甲公司與乙公司及A公司在發生該項交易前不存在關聯方關系。
(2)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追加購入A公司40%股權并自當日起控制A公司。購買日,甲公司以本公司一批存貨作為合并對價。該批存貨的成本為80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公允價值合計為11000萬元。
購買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9770萬元;A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29200萬元,具體構成為:股本5000萬元、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0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2000萬元、盈余公積2200萬元、未分配利潤10000萬元。購買日除一項無形資產外,其他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
甲公司原持有A公司20%股權于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為6440萬元。
(3)2015年10月1日,甲公司以一項專利權交換A公司生產的產品。交換日,甲公司專利權的成本為1200萬元,累計攤銷3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應交增值稅60萬元;A公司換入的專利權作為管理用無形資產使用,采用直線法攤銷,預計尚可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A公司用于交換的產品成本為8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應交增值稅170萬元,甲公司另支付了110萬元給A公司;甲公司換人的產品作為存貨,至年末尚未出售。上述兩項資產已于10月10日辦理了資產劃轉和交接手續。
其他資料:
(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2)本題不考慮除增值稅以外的相關稅費。
要求:
(1)確定甲公司2014年7月1日對A公司20%股權投資成本,說明甲公司對該項投資應采用的核算方法及理由,并編制與確認該項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
(2)計算甲公司2014年因持有A公司20%股權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并編制2014年與調整該項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相關的會計分錄。
(3)確定甲公司合并A公司的購買日、企業合并成本及應確認的商譽金額,分別計算甲公司個別財務報表、合并財務報表中因持有A公司60%股權投資應計入損益的金額。
(4)編制購買日甲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調整分錄和抵銷分錄。
(5)編制甲公司2015年合并財務報表時,與A公司內部交易相關的抵銷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