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報名手續和報名費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考生應于報名前到各報名點領取報名手冊、報名表和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并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和填涂報名信息卡(報名信息卡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報名時間,攜帶報名表、報名信息卡。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相片(身份證標準)兩張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取得200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地點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人員,必須提供《200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中級)成績通知單》)。
考生報名時應帶的證件一律要原件,復印件無效。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00]98號文核對的收費標準,會計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35元。另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1567號文的規定,代財政部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6元。
九、考試成績的公布
考試成績報經國家財政部、人事部核準確有效后,各級別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者,由自治區會計考辦會同自治區職改辦聯合下文到各地和考生所在單位(區直考生);中級資格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由各市會計考辦打印《200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中級)成績通知單》并報送自治區會計考辦核實蓋章確認后發給考生。
為了提高考試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會計資格考試將繼續通過168信息臺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和考生成績。考生可以到報名點或通過168信息臺查詢自己各個科目的考試成績,但不能查閱試卷。全國同意查詢的電話號碼為:16886909.
十、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及時自治好考試報名工作,不得延遲。
十一、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人事部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外省轉到我區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上一年在原考區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成績,必須提供原考區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到自治區會計考辦辦理備查登記后,方能到所屬考區辦理報名手續。由我區轉到外省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上一年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必須到自治區會計考辦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軟盤手續。
各地在完成考試報名工作后,必須及時整理和檢查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及時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報名信息。
十二、各地報送《2004年度全國會計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時,必須嚴格按照表格要求逐項填寫。
十三、各市會計考辦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04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各地在考試報名等考試考務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報告,不得自作主張,各行其是。
十四、2004年度我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仍按廣西會計專業資格考試領導小組(92)會考字第2號文《關于199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七條規定執行。
附件:200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略)
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