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大綱
(一)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重新修訂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05年度的考試。
(二)2005年度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可繼續按照2004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大綱的要求復習備考。
四、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04年11月2日,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05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并將考試用書征訂情況書面報市會計考辦。
(二)2004年11月12日,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向市會計考辦報送報名卡及報考人數、報考科目匯總情況。
(三)2005年5月8日開始發放準考證。
(四)2005年5月21日、22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 5月21日 09:00——11:30 經濟法基礎
5月21日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 5月21日 09:00——11:30 財務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經濟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22日 0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二)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手冊》,仔細填涂《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信息卡不能折疊、卷揉,使用固體膠粘貼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點都應使用2B鉛筆準確涂填。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核實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持報名卡、身份證(軍隊會計人員報名時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電算化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學歷證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內)免冠同底黑白一寸照片3張(參加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單科合格人員持原底照片)報名,報名時應帶的證件均需原件,復印件無效。
六、報名地點及時間
各地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當地財政部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市直報名地點設在市會計局(象山大道11號),報名資格審查在人事局六樓考試中心辦理。荊門市報名時間為10月18日至10月29日,過期不予辦理。
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