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2017年內蒙古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如下: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 〔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將報名條件摘選 如下: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者。
(二)取得大專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三)取得本科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四)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五)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六)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