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1年河南中級經濟師報名審核要求已經公布,根據河南經濟師報名公告,2021年河南中級經濟師考試資格審核方式為考前網上核查及考后核查。具體要求如下:【報考問題咨詢 | 報名條件查詢 | 考試信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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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級經濟師報名資格審核要求
資格核查分網上在線核查、網上上傳證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種方式。資格核查由省市兩級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1.網上在線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冊信息后,報名系統對考生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身份信息或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會影響報名。
(2)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網上上傳證明材料
需網上上傳證明材料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撤回承諾申請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試合格標準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完成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核查工作。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員務必在次年該項考試報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監督監管及虛假承諾處理
(一)監督監管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考生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對考生承諾內容開展核查。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省市兩級人事考試機構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進行聯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實名舉報的,必須核實處理。
(二)虛假承諾處理
1.考試前,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證書或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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