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1年浙江中級經濟師報名審核要求已經公布,根據浙江經濟師報名公告,2021年浙江中級經濟師考試資格審核方式為報考資格核查。具體要求如下:【報考問題咨詢 | 報名條件查詢 | 考試信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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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除個別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和虛假承諾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以下統稱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一)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只需進行網上公示,無需進行報考資格核查(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二)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諾”),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提交相關書面證明材料,核查通過后還需進行網上公示。
(三)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系統將不再提供本年度該項考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權限,提醒報考人員務必不要隨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同時要認真細致,以免誤操作。
(四)在報考流程中,各項信息的填報,均不屬于報考資格的最終認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或職稱評審)等任何環節,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環節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二、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考試成績經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陸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合格成績直接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三)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由各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現場報考資格核查。通過現場核查的,合格成績再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須考后現場核查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等,到所在考區的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逾期或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四)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由所在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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